关于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
接合肥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全市发展党员工作,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合组[2007]152号),我校已毕业的学生党员(含预备党员)必须在2008年元月底前将组织关系转出。转出组织关系应注意如下事项:
1.组织关系转入地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处:本人工作单位党委;户籍所在地党委;父母工作单位党委或托管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,但必须提供组织关系转入地党委的全称。
2.提供完整的个人身份证号码。
3.如果本人不能亲自来校办理,可以委托同学、同乡、老师、家人等办理,但必须事先和学院党总支联系,联系电话:0551-8582777转8032。
4.元月底前不转出党组织关系且未交纳党费超过6个月者,视为自动退党。
二○○八年元月10日
[ 本帖最后由 整天不游泳的鱼 于 2008-1-10 16:55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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