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人何曾对区区一个美洲锦标赛这样如临大敌过?1992年他们派出一群NBA球星征战奥运会时,还纯粹把“梦之队”当作炫耀篮球艺术的表演团,其基本性质等同于又一支哈林篮球队。年轻的勒布朗·詹姆斯和不那么年轻的布赖恩特没赶上那段好时光,如今他们更像是一群小心翼翼的热带雨林探险者。
1992年还是美国篮球基本没有天敌的日子,那时吉诺比利和诺维茨基还在读中学,姚明、托尼·帕克和巴尔博萨连小学都没毕业。俄国人倒是拿出军备竞赛的劲头,跟美国人在篮球场上较了20年劲,可惜他们夺得的唯一一枚奥运男篮金牌还是靠裁判的帮助。
时至今日,1972年慕尼黑奥运会的男篮银牌还保存在瑞士的一座金库里,美国人在篮球场上的自负让他们不肯认领这块来得不公正的奖牌。顺带说一下,帮助前苏联男篮做掉美国人的裁判叫里杰托,是个巴西人,由此可见世界人民对美国篮球霸权的同仇敌忾并非自今日始。
美国篮球何以成了世界公敌,部分原因自然是他们的水平实在太高,另一个原因是美国人太嚣张。1996年“梦一”以133比70狂胜中国队时,主动要求不上场的查尔斯·巴克利在场边领着球迷,跟着《YMCA》的音乐节奏摆姿势,这一幕应当永远铭记在每个中国球迷心中。
由NBA精英组成的美国男篮依然是世界最强的球队,只是他们不再能用不汗湿球衣的方式轻取大多数对手。有人开玩笑说,“梦之队”一代不如一代是因为文化水平下滑得厉害。这话想想也有道理,1992年的“梦一”只有“魔术师”约翰逊是高中文化程度,到了2004年的“梦六”,却只有邓肯一人在大学读满四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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